没过一个小时,不光是人身上的汗,连马身上的汗都出来了。
再连着干到了太阳下了山,整个人贴身的衣服都粘在了身上,再经过凉风这么一吹,身上的难受劲儿自然也就不提了。
加上今天这半天的路全都是起伏的山路,坡度有些还有点儿陡,在这地方赶牛自然也就特别的费力,所以现在大家都很疲惫。
眼看着太阳就要偏西了,简恒掏出了马背上束的水壶,喝了一小口,然后含在嘴里,慢慢的往肚子里咽,喝水的时候,还不忘观察路上的情况。
现在简恒最希望的是能赶快把身上的湿衣服给换下来,最少也换个干净一点儿的内衣什么的,身上太难受了。
但是这种要求是奢侈的,整个牛群一旦停下来,再想把他们赶起来,那又要费不少功夫,所以即便是简恒想换衣服,那也只能是一个想法,跟本不可能实现。
都不用说简恒,老沃什都五六十的人了,现在的后背上同样有明显的一条汗渍,老家伙还继续坐在马背上像一杆老标枪似的。
原本兴致勃勃的吉姆现在也歇了心思,不光是歇了心思,还时不时挪一下屁股,看样子坐在马背上就像是坐在针毡上一样,不光是吉姆,贺业和保镖同样也有这样的动作,只是不如吉姆来的幅度大。
简恒拨转了马头,冲着仨人小跑了过去,到了他们的旁边,关切地问道:“怎么样?”
知道他们是骑马骑的太久了,就像是新学骑马的人,总会把大腿内侧磨出血来。
“还好!”吉姆挪了挪身体,有点儿侧在了马鞍上。
嘴上说着还好,但是看表现可不像是还好的样子。
现在大家身上都起汗了,就算是牵着马的仨位,身上也多多少少起了汗,腿部被一磨然后再被汗水这么一浸,差不多和在伤口上洒盐差不多了。
那滋味想必有胖子,过夏天的时候会有同样的体会,走路久了磨破了大腿皮,尤其是中午的时候,那滋味!
现在吉姆的感受比胖子夏天中午走路磨破腿皮疼上十倍。
至于为什么贺业这两人要好上一些,是因为开始的时候,人家俩就一直在后面老实的骑着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