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周一, 顾筠溪见到了活的小鸡……

哦不,野鸡。

不不不, 是成眷!

成总今天依然很骚包。

他的打扮,就属于那种不显山不露水,看似很随意, 其实从头到脚,从发型到气味,都精致得一比的那种精致boy。

也不得不说,条纹的西装在男人身上, 身材一个不好, 就容易油腻难看, 但在成眷身上,刚刚好。

成眷长得得天独厚,桃花眼极其勾人,鼻梁更是想让无数妹子大叫:哥哥我可以!我想在哥哥的鼻梁上滑滑梯!

而通常这个时候,成眷又会摆出很正经很不近女色的脸,实在叫人……欲罢不能。

……这是在顾筠溪没看过野鸡打架之前。

再看过之后,顾筠溪大部分时候见到成眷,表情都是这样的:=

内心全是:你装,你再装!小心我扒你毛去做羽毛笔!肉去炖蘑菇!

然而成眷公司里,除了秘书rebea以外,所有人对顾筠溪的敬佩,又攀升了一个百分点。

不愧是老板看上的女人!

我要是妹子,我必定哭着喊着求老板娶我然后少奋斗二十年,括号起码不用给这么精明的老板打工被他压榨反括号!——成眷公司一众男同胞们,不管单身没单身,都如此想到。

成眷看着顾筠溪,很绅士地递上胳膊,让她挽住。

然后两位演技精湛的人,手挽手上了车。

顾筠溪其实没觉得成眷有多喜欢她。

倒不光是因为他那超低的好感度,还因为成眷干啥,……都一副搅屎棍,不安好心的模样。

换句话说,就是心特别脏的赶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