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人抬起头,若有所思地扫视着店内的商品陈列。他的双眉压得很低,看起来凶悍难驯。
他妈的这样一个猛汉大晚上来店门口敲门还能为了什么!!肯定是来抢劫的啊!!
老板头皮发麻,结结巴巴地开口:“钱、钱都在店里,我现在就去给你拿!别伤害我们!也别伤害店里的动物们!”
老天,救命啊!早知道会这样,他应该今天早点关门的!
这个男人看起来两秒钟就能拧断他的脖子!
“……”男人沉默两秒,表情有点古怪地指了指店内最贵最大也最可爱的那个猫爬架,“我要买它。”
说着,他还真的从夹克口袋里掏出来了一把钱。
老板&朋友“……??”
直到目送着男人单手拎走猫爬架之后,他们仍然站在店里满脸茫然,风中凌乱。
“我在哥谭市待了三十多年,”老板捂着自己这一个小时内受惊严重的心脏,语气仍然带着反应不过来木然,“我见过小丑当街放气球,见过科波特当市长……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——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!”
哥谭。深夜。猛汉闯入没有安全设施的店铺内。
——这么整齐还有经典的元素,哪怕是交给哥谭日报去联想,他们也只能写出抢劫的剧本来吧?!
……结果,对方,真就是来买猫爬架的啊?!这合理吗?这太离谱了吧!
“理解一下?”心有余悸的朋友试图安慰对方,“毕竟你想想看,为什么猛汉就不能喜欢猫了呢?”
老板:“……我觉得……你说得好有道理。”
毕竟那可是毛茸茸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