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康熙更是将此案发往各省,令各地巡抚、布政使乃至当地官员广告天下,同时严查各地所谓舍身崖地, 要求对愚孝之行不得给予任何奖赏,反应进行批评教育,并要求加强各种医馆建设和贴补制度。
同时康熙也更改律法,明确规定宗族不得高于律法, 不得擅自处置未见尸首, 不明确死亡人丁的财产。
另外为照料死者家眷,律法中更增加明确在无男丁继承的情况下, 若有无出嫁女的,可继承三分之二,另三分之一归属公中;若有已出嫁女,且男方愿意入赘或将子嗣改姓继承者, 亦可继承三分之一的财产, 另三分之二归属公中。
往前看大体也只有宋朝才有这等宽和的律法, 虽然不少宗族纷纷提出抗议,但是大部分人也乐得接受。
谁赚钱不是为了自己的子女?
要是自己死后,妻女遭到那案子上的事件如何?宗族再大, 却没几个人能确保自己能活到妻女去世, 或者说自己意外身故后, 妻女能得到宗族照料的,尤其是看到不少跳脚者的都是宗族里最为好吃懒做之徒以后,这些人越发支持律法的更改。
律法之争,越演越烈。
随后争论又戛然而止。
泰安城又查出另一名孝子谋害案。
这名‘孝子’也是被人推下山崖,只不过与牵扯巨大的田家村案不同,后者是其堂弟想要谋其家财之故。只是故事类似的在于其妻女同样也被发卖,同样也找不到行踪。
一时间,全国都是哗然一片。
要说田家村案或许还让人觉得遥远,并不在身边,那堂兄弟谋害夺财之事一经曝光,登时引发比上一回更强烈的议论!
堂兄弟,亲兄弟,嫡庶兄弟。
尤其是在很长一段时间,各地不断有人举报状告,且还真从里面查过几桩有实据的案子以后,大部分人都转移立场,开始拥护这场律法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