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在不久前,在电车里面,我放在包里的这个手包被偷了。”圣泽铃代亮了亮手里的包,横眉竖眼。
“但你怎么知道东西在这里的?”胁田兼则问道。
“因为在这个手包里放着我的手机和钱包,所以我匆忙赶回家后,用备用手机的gps查到了你们这家寿司店。”圣泽铃代拧着眉,眼神透着睿智,“但你们店里这些客人当中,没有一个人带着能放手包的包,所以我就想我的手包是不是被人藏到洗手间去了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胁田兼则心底感叹,果然不能小觑任何人,看似是普通的中年女人,竟也有着侦探的敏锐嗅觉。
“对了,你的手包是什么时候被偷的?”他问道。
“时间大概是在一个小时之前。”
“这么说来的话,就是在小五郎先生他们来之前不久。”胁田兼则内心一喜,如此一来就有理由将毛利小五郎留下了。
他摸着下巴道:“之后来的客人都还没有离开过这里,也就是说,在电车里偷了你手包的那个小偷,现在应该还在我们这家店里。”
毛利小五郎虽然是个侦探,但并不喜欢推理,此时更觉得无聊,他只想在吃饱后快点回家看电视。
是以,他问道:“你打算什么时候把小偷找出来?聪明的小偷肯定会把钱包上的指纹全部擦掉的。”
话落,就见圣泽铃代得意一笑,伸出了大拇指,“这个没关系,因为我把这个沾到小偷身上了。”
她左手大拇指贴着创可贴,血已经洇透了。
“创可贴?”毛利小五郎愣了愣。
“我在削苹果的时候,不小心削到了自己的手指,虽然已经贴了创可贴,可血还是渗出来了。”圣泽铃代语气一沉,“小偷在电车里偷我包的时候,我用这只手抓住了他衬衫的右边袖口,现在他的袖口上应该还沾着我的血。”
她看向店里神情各异的诸人,“所以他们其中一人的右边袖口上,一定有血迹,那就是证据!”
“真服了,这位大婶,你看吧。”第一个响应她的是很不耐烦的卫衣男原岛常贵。
而在他露出袖口之后,秃顶中年人宗近为重跟职业女性芦野捺芽同样将袖口翻了出来,整洁得根本看不到什么血迹。
“你都看到了吧?”毛利小五郎说道:“他们的袖口上都没有沾血。”
圣泽铃代一脸难以置信,喃喃道:“不可能,这不可能,怎么可能全都没有啊。”
“你究竟被偷了多少钱啊?”胁田兼则忍不住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