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直痛不欲生。
简陆发现魔林简直就像一个让人惊喜不断的宝库,魔林里的魔虫可以说是一种全新的物种,身上的财富比之魔兽也不差,有很多人类能用得上的魔法材料,只要你有实力,这些便是你取之不尽的财富,能用来制造很多东西。
现在有一条恶龙当保镖,任他随便取后,简陆自然不客气了。
一天的收获后,他们回到了魔林深处的湖边。
海因斯在夕阳西下近晚时,变回了一名金发青年,便兴奋地扑过去,挨着简陆说:“这三个月来,我在魔林里探查了很多地方,还发现魔林里还生长了很多珍贵的魔法药材,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取了……”
那么多的珍贵财富放在面前,任你自由取,这种感觉太酸爽了,简陆心里也高兴,神色变得柔和起来。
简陆将今天收获的东西都拿出来,和海因斯一起分类。
等这一分类,简陆突然醒神过来,被那一堆金灿灿的东西都炫花了眼睛,猛然忆起,今天海因斯带他去的地方,不管是魔虫还是环境,都要颜色鲜艳的,最好是金黄色的,只要是和金黄色有关,这条龙它就高兴,然后一窝揣了。
“明天去别的地方。”简陆说道,“一堆都是金灿灿的,眼睛都要花了。”
海因斯正高兴呢,听到简陆的话,笑容有些僵硬,正拿着一块金色的虫蜜把玩,听罢瞅着他,小声地道:“简,这些东西都是很好的。”
“我知道啊。”简陆很严肃地道,“不是还有其他的么?你总不能挑这种金色的虫子下手吧?我记得我们经过的地方中,还有其他颜色的魔虫和植物。”
海因斯扭头不看他。
看他这熊样,简陆就想抽他。
为毛巨龙这么爱亮晶晶的东西呢?特别是黄金,简直就是它们的最爱,到底是什么原因?
简陆又拿出今天从十三星瓢虫的巢穴里取来的茧,看了眼海因斯。
“简,这个可以做衣服和斗蓬,它的防御性很高。”海因斯拎起一只虫茧,“而且颜色好看。”
简陆想象了一下这种虫茧做出来的衣服,一身金灿灿的,就像个暴发户……算了,还是做别的东西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