莹月向他伸手。
方寒霄莫名地:……?
“笔给我。”莹月催他。
他反应过来,忙递过去。
莹月拿到笔,定了定神,微微俯身,郑重其事地在两张契纸左侧角落分别签上了“皓空山人”四个字——最后签名是要她亲笔签的,方寒霄不能代她。
她常用字迹仿的是先徐老尚书,不似一般闺阁女子柔婉,不论是稿还是这个签名,不说穿的话,都看不太出来是女子手笔。
签完了,她对着发了一会愣。
没有什么,她现在的情绪就是高兴,说不尽的高兴活。
那张一百二十两银票的意义,比方老伯爷先后给过她的两千两都大,方老伯爷偏心晚辈,又不大懂书,才以为她很厉害,她得到的时候很感激他也很受宠若惊,可从自家长辈手里拿钱,那是拿不出多少成就感的——那是长辈的心意,不是她理所应当得到的,更不算她的本事。
世上有才学的人多了,方老伯爷都会去大手笔撒钱吗?不可能的。
而三山堂的先生不认识她,与她从没有过来往,他一眼看她的稿,出价求购,全然取的是她个人的能力。
一直以来,她在家从父,出嫁从夫——不论从得好不好吧,总之,她是没有多少选择权与决定权的。身为女子,她似乎注定要依附他人才能生存。
从前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对,随波逐流,被替嫁都懵懂认命,直到发现方寒霄别有用心,骗她,她与方寒霄闹到几近决裂,要走,但是没有走成。
这源自方寒霄的挽留,可于她心底深处,她是真的不顾一切毅然决然毫不犹豫地想离开平江伯府吗?
她得对自己承认,不是。
做出要走的决定时,她内心不是不害怕的,走出去怎么办,何以谋生,她有打算,但打算是一回事,能不能办到,她一点底都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