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

老师您以后可以改叫孔明了。

好在,殿试之中,紧张慌乱的考生众多,沈煊在其中也并无显眼之处。

“兴政事,慎法令,益百姓。朕之所望也,然严苛则苦于变乱,宽宏则纵其无度。然何?”

沈煊仔细看着这道试题,脑海中却回响着老师当日所言。

“当今未即之前,便数次上书严于律法,并指数多个地方之上,法度不明。早早便是将完备法制之事提上了日程。”

“尤其江南,如今吏治颇为混乱,人情远大于律法,陛下更是对此不满已久。”

“甚至前着时日还在为江南的税务而大为恼火。恐怕对上皇一味宽纵颇为不瞒。”

种种想法在沈煊脑海中一闪而过。沈煊定了定神,思索良久,这才开始动笔。而此时早有考生已经写满一页了。

“纵观古今之律法,详尽于微末之处莫过于先秦……………”

其实按沈煊来说,他是提倡详尽律法,依法治国。自古至今,莫过于法治,与人治。

说句不好听的,人皆有私心,即便再过大公无私之人,其道德观,价值观也都会使其有所偏向。

做到真正公平公正几乎是不可能的。详尽法律,严于执法,从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削弱“人治”的影响。也能对人的行为起到一定约束作用。

然而在古代,千百年来其实大多有赖“人治”居多,这是为何?难道就没有真正的有识之士发现这点吗?

这绝对是不可能的。

沈煊一直相信,存在即是合理。

就举例来说,先秦的律法绝对是“法家”思想的集大成者。“法治”,“重刑”也是秦朝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。

甚至秦朝的经济体系也有赖于律法的维持。

然而,就如同税收一般,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便如同一条条细分领域的“税收”明目一般,渐渐成了下层小吏剥削庶民的手段之一。

始皇在时,尚能掌控全局。然至二世之时,一县之内,囚狱者高达十之四五。那些人难道都是有罪的吗?

现代一个法律条文还能有各种不一样的解释呢?何况古代呢?

熟读律法的胥吏与大字不识的百姓,其中占据优势的是何许人也,这不明摆着的吗?

因此,沈煊虽在此赞同“慎法令”,严于执法,但也提出涉及平民百姓之事,立法所须慎之又慎,其明目决不可繁杂。最好法令下达之际,延清各地有功名的学子为百姓研读。

甚至还以前朝嘉明帝改革土地税为证,细分领域的税收看似极少,反倒因为胥吏剥削增加百姓的负担。而自嘉明帝实施“一条鞭法”与“摊丁入亩”之后,百姓生活明显提高,有人丁增长率为证。

而后,有关“严苛”或是“宽宏”。沈煊提笔这下四字“乱而用典”。秦朝苛刻的律法是给以后带了了无尽的祸患,但在当时,也是颇具有积极意义的。

沈煊正在想以史为鉴,陈述利弊之时,突然感觉到头顶上一片阴影,正在写字的右手微顿了一下,纸上登时出现了一小块儿墨迹。

沈煊不由有些紧张,尤其是目光所及之处,一片明皇,甚至还有隐约的龙纹在其中。张牙舞爪的甚是威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