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钟不破?”
此时此刻,阿岚与钟不破已经率领晚西王卫队离开兰京,奔赴位于斯日苏的新王庭,他们还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,官家当然不信任阿岚,即便温离慢给她说了好话,他仍旧不信任,因此才派遣与阿岚交好的钟不破前去,他拨给了钟不破一支乌衣卫队,以备不时之需,毕竟东胡人怕的是他,可不是混血奴首领阿岚。
以阿岚为晚西王,可安混血奴的心,也能使本来在双方争斗中处于下风的混血奴们提高地位,而阿岚既为晚西王,自然不能不用东胡人,无论他们之间有怎样的深仇大恨,东胡、混血奴都已成为过去,如今他们是大魏臣民。若是启用东胡人做晚西王,怕不是要不了多久,混血奴便又要沦为卑贱的奴隶。
将流放之地与晚西草原连接,则是为了更方便大魏监督管理,阿岚以混血奴首领的身份一跃成为晚西王,官家亦做好了她会得意忘形乃至于背叛大魏的打算,这支拨给钟不破的乌衣卫队,便是用在此处,晚西王安分守己便罢,一旦有异动,乌衣卫会立刻在钟不破的带领下将其斩杀。
钟不破临行前,官家命人赐给他一个新的荷包,与上回大军出征前的假荷包不同,这回当真是温离慢亲手绣的,钟不破头脑简单,却并不是真傻,也正因为他这性格,才更容易取信于阿岚,荷包中藏有官家手书字条一张,前去赐荷包的寿力夫转达了帝王口谕――倘若未来某一天,他在晚西不知要如何是好,便可打开荷包,取出里头字条,按照字条上所说行事。
以钟不破的性子,定然会将荷包珍惜收藏,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打开。
而字条上写着六个字:诛阿岚,夺其权。
选择阿岚成为第一任晚西王,她的性别也在魏帝考虑当中,时下大魏民风开放,女郎们较之从前愈发自由,可封侯拜相科考为官却从不曾有,官家心知自己因阿岚是女郎才会这样,否则他有无数合适的人选派去晚西。
至于为何是阿岚……
他看向怀中不知咕哝些什么的妻子,嘴角微微扬起,阿岚最好是如他所起誓那般永不背叛,这样的话,内力外力皆强势,只要她活着一天,世人便要跪拜她一天,野心饽饽的人便要忌惮她一天。
在离京途中,新任晚西王才得知自己能有这番造化,都要归功于温皇后,是温皇后在官家面前为他美言,否则哪有他的今日?
他已决意要一辈子以男人的身份活下去,他不能枉费这一生,不能辜负帝后恩情,无论等待他的是怎样的困难,他都绝不退缩!
“不破,多谢你愿意与我一同去晚西。”
钟不破挠挠头,笑得有点憨:“我阿父说,反正现在也不打仗了,天下统一,我留在兰京可能要被闷死,让我去晚西放羊,官家说了,我随时都能回来探亲,而且阿兄不日也会前来晚西帮你,阿岚,你不要担心,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吃不完的红烧肉的!”
央措打马从后面追上来:“不破说得对!阿兄,中原――啊不,是兰京,兰京的红烧肉可真好吃!”
说完又对着钟不破满是羡慕:“官家对你可真好,还给你带了兰京的厨子来,不知道斯日苏有什么著名的当地美食呢?”
他在兰京这几个月可以说是吃得心满意足,整个人胖了好几圈,皮肤也养白了,不过央措与阿岚都不曾去过斯日格,此地曾经是赵国的流放之地,且不说地处偏远,光是气候环境便十分糟糕,唯一的好处便是将晚西草原与中原版图连接在了一起,至于当地美食……
钟不破诚实道:“烤田鼠,烧蝗虫,你们吃吗?”
央措:?
阿岚作为混血奴首领,曾混在东胡与赵国官吏买卖奴隶的队伍里,听人说起来那不毛之地,因此并不抱太大希望,混血奴过得是最低贱的日子,别说烤田鼠烤蝗虫,就是再腌h的食物也吃过,但央措在兰京吃得好住得好,过了这辈子有史以来最快活的日子,满心幻想着到了新的地方能吃到更好吃的东西,结果却说是什么他们草原上也有的田鼠蝗虫,登时兴致一扫而光,什么想法都没了,整个人肉眼可见的颓丧起来。
钟不破又挠挠头,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说错了话,阿岚叹了口气,央措被他保护的太好,因此总还保留着几分孩子气,不过这也不是坏事,大抵所有经历过多的人,看到天真,都会选择保护那份天真。
“没事的,央措。”他安慰道,“官家此番不仅给了我们乌衣卫队,还派遣了工部数位大人前来相助,咱们有许多的种子,可以种花,可以种粮食,早晚有一天,能通过我们的双手,建造我们自己的家园。”
央措用力点头:“嗯!”
他们怀抱着希望,踏上了新的人生旅程,即便前面有无数的困难在等着,那又怎样呢?他们过去的人生远比现在糟糕一百倍、一千倍!
初春一至,冰雪消融,京郊的桃花又开了,在这漫天桃花飞舞的季节里,上巳节又至,今年的生辰比去年还要热闹,一大早温离慢便起了身,官家今日休沐,见她醒了,不由得失笑:“今儿是怎么回事,懒虫都提早醒了?”
她正从龙床上坐起来,听到官家说自己是懒虫,立刻又倒了下去,还用被子把头都盖住,只露出部分秀发在外头。
官家忍俊不禁,走过来摇了摇小鼓包:“杳杳,快起来,你不是说今日又要赏花,又要踏青,还要放风筝?朕叫人给你准备了很大的蝴蝶风筝,你难道不要看一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