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面纹了她,以及一条龇牙咧嘴的凶恶小狗。
女孩又一次回到了贫民窟,她在那里眺望远方,不知心里在想着什么。
……
“怎么样,还感兴趣吗?”简时见她翻完了台本,饶有兴趣地问道。
“感兴趣。”少女诚实地点了点头,“不过……”
“这样复杂的一个故事,我要在五天之内拍完吗?”池初初顿了顿,感到有些匪夷所思。
这个角色确实很有挑战性,对她来说无疑是个磨练演技的机会。但简时让自己在五天之内拍完,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事。
在陈子昂剧组拍戏那会儿,池初初即便效率再高,也从没有赶过这样魔鬼一般的进度。
难怪简时被称为导演中的天才疯子,她想。
“不是五天,”简时眨了眨他勾人的桃花眼,有些顽劣地勾起嘴角,“正确来说应该是四天半呢,初初。”
“……??”她懵了。
半个小时之后,池初初就明白了什么叫自讨苦吃。
换上了破破烂烂仿佛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衣服,脸上再由化妆师画上了疤痕、泥点,还有一道像是新添伤的血痕,原本漂亮到会发光的少女转眼就变成了没人要的野小孩,还是浑身上下穷得连钢镚儿都没的穷孩子。
为了那么好的剧本,她忍。
原本还安慰自己为了表演事业需要有奉献意识的少女,当出来后看到简时那副嘴角上扬的调侃表情,她整个人瞬间就炸毛了。
“简时,你再笑!”
池初初鼓了鼓腮帮,模样凶巴巴地瞪视着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