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简单梳妆洗漱一番,便到外头的院子里活动手脚。她喜欢打拳,大清早要扎下马步,对着空地打上一套。等稍稍出些汗,便会浑身血脉热络,也不会有早起的睡意昏沉。
豫王府的早上格外清新,薄薄的雾气笼罩在未开的桃花枝间,看起来颇有雅趣。宁竹衣便在桃花枝下摆好了姿势,捏紧了拳头,霍霍生风地练了起来。
山楂站在一旁,一边打呵欠,一边给她喝彩:“小姐真是越来越像女侠了。”
宁竹衣越打,越是浑身舒畅。毕竟在家里时,她的母亲总是大呼小叫,不准她练习拳法,更不准她去见拳术师傅。如今离开了洵南,到了豫王府里,没什么人管她,她格外自由。
没一会儿,宁竹衣便额覆薄汗,面颊微红。
就在这时,一旁传来一道儒雅的嗓音:“宁大小姐这么早起?”
宁竹衣停下拳头,侧头一望,便瞧见桃花枝边站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。他笑眸半弯,面如冠玉,着一袭天青色圆领袍,身携水墨书卷之气。一枝半开桃花探到他面额前,愈显得人风度翩翩。
是李慕之。
在看到他的一瞬,宁竹衣心底便响起了铛铛的钟声——
面前的李慕之,可是她的劫难之源啊!
“慕之公子也起得这么早?”宁竹衣讪讪一笑,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。
“近来天气干燥,母妃怕有地方走水,便命人往吉祥缸中多加些水,以备万一。这活挑时辰,早上差人去办最好。”李慕之淡笑道。“对了,我见宁大小姐方才在这比比划划,这是在做什么?瞧起来,很是有意思。”
宁竹衣瞬间沉默。
她想,自己此时的回答,可能就会决定了她之后的路——一个不小心,她就会变成被皇帝赐死的倒霉贵妃了。
所以,她务必不能引起李慕之的兴趣,最好让李慕之对她敬而远之,逃得越远越好。
在《扶摇弃妃》中,李慕之并非真心实意地爱她,而是看中她出身宁氏的身份。宁氏乃京中名门,出过不少皇后与太傅。京中有歌云“愿娶宁氏女,比过千两金”,说的便是不少贵介公子以娶宁氏一族的姑娘为荣。
宁竹衣改不了自己的身份,那就只能从其他方面入手了!
宁竹衣深吸一口气,当场重新扎下马步,大方地说:“啊,我刚才在打拳呢!”
——没错!
据说李慕之喜欢贤淑温婉的大家闺秀,那她就要做一个喜欢打拳、粗豪可怕的暴力女子,定然能把这家伙吓跑!
“打……打拳?”
果然,李慕之露出了吃惊的神色。
“没错,打拳。”宁竹衣将马步扎得结实了一些,对着空气霍霍来了两拳,满面严肃道:“我们洵南那头,穷山恶水,很不太平,女子学点防身之术,才能保平安。”
李慕之越发愕然。
片刻后,他的愕然才转化为饶有兴致的笑意:“女子喜欢打拳,这倒甚是少见。寻常女子,多爱绣花读书,少有爱拳法和刀枪的。”
宁竹衣不以为意:“那是京城人对闺中女子的规训太多了!人人都说女人该懂女红,那那些小姐千金们,便是想去舞刀弄枪做个女将军,也不敢了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