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“摄政王府”,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,疾声道:“去!”
两人都怔了怔,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,道:“一个外地流浪汉子,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……”他拍拍那少年的肩,道:“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,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,我时常来人市,我姓赵。”
那少年抬起头,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,点点头。
一个多月流浪生涯,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,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,微微柔软了一丝。
这少年,自然是小七。
负鞭而去,流浪天涯,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,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。
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,站在谕山之上,天下茫茫之大,不知其所往,他先在国内找,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,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,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,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,小七的第一眼,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。
找人,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,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,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,他负气而走时,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,进入轩辕后,很快身无分文,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——他觉得,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,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,昆京一定要去。
没有银子,还要吃饭,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,他只好去卖艺,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,终于在那里,他得到了“认字神兔”的消息。
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,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,久仰大名缘悭一面,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“你妈神对”,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。
接下来就好办了,元宝大人在哪里,孟扶摇自然在哪里,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,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。
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,长长吐出口气……两个多月的流浪,从大瀚到轩辕,他不再是瀚朝新贵,不再是御前红人,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,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“七将军”,他只是待罪的、流浪的、背负着鞭子、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,两个多月时间,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,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,走夜路掉下山崖过,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,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,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,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,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,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,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,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,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。
那都不是最难熬的。
难熬的是寂寞,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。
荒山野岭夜宿,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,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,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,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,也想那么奔出去,对着月,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,吼人世苍凉,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。
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。
他是狼孩。
自幼父母双亡,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,一只母狼领养了他,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,他喝它乳汁,跟它捕猎,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,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,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,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,透彻心肺的痛快。
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,他被一个猎人发现,老猎人捡回了他,教他吃饭教他说话——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。
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,老猎人去世了,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——这个狼小子桀鹜不逊,看人的眼晴狼似的,留着迟早是个祸害!
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,不过漠然的转身再回到大山,找他那群狼亲戚,老母狼已经死于猎人之手,昔日一起打滚的狼兄弟已经长成壮狼,爪子刨着地,敌意的看着他,狺狺低咆。
于是他明白,他回不去了。
无论人或狼,哪里都不是他的家。